曹思哲律师辩护的Z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一审获判缓刑,取得良好效果

 

近日,北京某区法院对Z某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一审宣判,判处Z某缓刑,判处由Z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缴纳罚金。

 

2021年9月,Z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事拘留,北京才盛律师事务所接受Z某家属的委托,指派曹思哲律师担任Z某的辩护人,曹律师及时会见了Z某,在初步了解案情后,判断本案存在为Z某争取缓刑的空间。研判后,曹律师迅速确定辩护方案,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,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建议书,并多次与办案人员当面沟通。Z某被刑事拘留时,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仅为400余万元,但随着侦查的逐步深入,又增加为价税合计1100余万元。最终,Z某被指控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价税合计金额增至近1700余万元,且公司尚有欠缴的增值税及其附加、企业所得税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尚未归案,辩护工作难度也在逐步增加。

 

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,曹律师向承办检察官申请对Z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,提出公司主动补缴部分增值税款、Z某本人犯罪情节较轻、社会危害性较小、其并未获利且有坦白情节,又系初犯等初步辩护意见,并赶赴看守所与检察官进行了认罪认罚协商,到场见证了Z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。

 

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,曹律师继续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,在前述辩护意见基础上,多次补充了新的辩护意见。同时,也尽力推动公司尽快完成剩余所欠税款的补缴,并在庭审中作了进一步的罪轻辩护,坚持建议对Z某适用缓刑。

 

最终,曹律师的意见被法院采纳,Z某被判处缓刑,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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